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是引导公众参与环境监督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率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充分发挥信访举报“金矿”作用,把群众举报信息作为发现违法问题的重要途径,通过举报受理案件查处奖励等工作机制,依法及时查处了一大批生态环境违法案件。2020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共奖励举报8875起,金额99.66万元,充分调动了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案例一:省生态环境厅奖励群众举报非法处置废机油案件。
2020年12月,群众来信举报阜阳市颍上县某村有人非法收集提炼废机油,造成土壤污染。根据举报线索,省生态环境厅及时安排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群众反映的车间内建有一套地沟油加工生产设备,现场堆放着几桶地沟油原料。炼油区部分土壤已被地沟油污染,厂墙外村沟有油污痕迹。经鉴定,排放污染物的主要成分为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021年12月,群众走访举报蚌埠某机动车检验公司利用软件修改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报告。根据举报线索,省生态环境厅及时安排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2021年11月16日至12月6日,该公司在对5辆车进行检验时,发现数据不一致且无法溯源,无法计算出结果合格。但该公司出具了虚假的合格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报告。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处以16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案例四: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奖励群众举报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案件。
2021年11月,群众走访举报,苏州市谢集乡前城村有人擅自收集某制药厂和某化纤厂产生的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在当地村庄。根据线索,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及时派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2021年5月23日24日,安徽某农业科技公司将从安徽某纤维科技公司接收的污泥直接撒布在宿州老海寺林场山坡上,作为改良土壤使用,未经堆肥和固化;安徽省某制药公司接收的污泥暂存于原潞安矿业坑塘西侧道路旁,未采取“三防”措施。经评估鉴定,两个倾倒场均为非农业用地,涉及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案例五:亳州市发动全国参与环保风暴,有奖举报,查实有奖。
2017年5月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全民参与环保风暴”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市民发现环境污染问题时,可拨打“12345政府服务便民热线”进行反映。针对反映的环境违法问题,各部门执法人员将进行实地调查处理,经核实的举报第一时间发现并属实的,奖励举报人充值100元话费。从这项活动开展到今年9月底,“12345政府服务便民热线”共转接生态环境投诉5.2万余件,提供生态环境执法线索2.2万余条,累计奖励2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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